可他们为了利益连同类都能下狠手。我们虽然吃腐肉,至少不会背后捅刀子。
” 我盯着那些厮杀的人类,想起生前公司里的勾心斗角:为了一个晋升机会,
同事们能在领导面前把对方贬得一文不值;为了甩锅,能把别人熬了半个月的方案据为己有。
夜幕降临时,我们回到商场。老丧尸找了个通风的角落躺下,我却怎么也睡不着。
腐烂的大脑里不断闪过生前的画面:母亲在电话里唠叨让我注意身体,
前女友林悦说要一起去看海,还有那些永远做不完的 PPT 和开不完的会。
我摸了摸自己腐烂的脸,突然觉得讽刺 —— 当人时活得像行尸走肉,
变成丧尸后反而看清了生活的本质。商场外的月亮又大又圆,月光透过破碎的玻璃洒进来,
给这群丧尸披上一层惨白的纱。我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微弱的心跳声,
分不清这是丧尸的本能,还是残留的人类情感在作祟。或许在这个荒诞的世界里,
丧尸和人类的界限,早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分明了。
第三章:当 “过去” 撞上 “现在”我的脚掌陷进初春融雪和烂泥混合的水沟里,
发出 “咕叽咕叽” 的声响,活像在给这死寂的城市演奏丧曲。
腐烂的下颌不受控制地颤动,涎水混着腐肉碎屑滴落在结冰的路面,砸出一个个深色的斑点。
自从和老丧尸分道扬镳后,我开始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游荡,
像极了生前在公司走廊里抱着文件打转的样子。那天傍晚,
夕阳把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染成血色,我正对着墙角一具风干的流浪猫尸体发愣,
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 —— 茉莉混着檀香,那是林悦最爱的香水味。记忆突然翻涌,
我想起她总把香水瓶摆在梳妆台上,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在瓶身上,折射出细碎的光斑,
像极了她眼睛里闪烁的星光。循着气味转过街角,我看见她了。林悦穿着军绿色的防护服,
端着改装过的霰弹枪,正警惕地扫视四周。她的头发剪得很短,脸颊消瘦,
眼神却比从前锐利得多。她身后跟着三个扛着砍刀的男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