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过去。我每天一到晚上就觉得左腿的截肢面瘙痒无比。忍不住地挠着。
被安宁束缚时拼命挣扎。我难受的想死。
这一切就可以用一千万和几句轻飘飘的道歉来抹去吗?凭什么啊。叶澜山,凭什么。
我做错了什么啊。我的眼泪已经哭干了。心脏已经干裂成了一道大峡谷,
我和叶澜山遥不相见。叶澜山眼神沉沉的,居高临下地俯视我。「就这样吧。」
柯晴擦了擦眼泪,离开时嘲讽地笑了笑。「好自为之,败家之犬。」
这时我才真正认清了现实。我左腿没了。我大学时期是学校女足队的主力成员,
赢得了许多奖项。叶澜山在我每场比赛时都为我欢呼喝彩。在我训练后,为我按摩小腿肌肉,
给我倒泡脚水。赢了比赛带我庆祝,输了给我安慰。可如今我的左腿因为他而残废。
世事无常,人心易变。他们刚走没一会,安宁就回来了。「伴伴姐,我办好手续了,
咱们回家吧。」我不自觉地摸了摸左腿,空荡荡的。没有一丝存在的痕迹了。「宿主,
你后悔吗?」系统的机械音中还带有一丝疑惑与探究。「后悔,但又不后悔。」
「我不后悔爱过过去的叶澜山,但我后悔我痴心妄想改变现在的叶澜山。」
「路是我自己选的,我会走下去的。」这就够了。7安宁现在每天照顾我的衣食住行。
也许知道我命不久矣,所以她尽可能满足我的一切愿望。我以前最喜欢的歌手是曹野,
百听不厌。在高中时,我经常和叶澜山共用一个有线耳机。在课桌下手拉手,一人一只耳机。
一起哼歌,相互陪伴。那时候我以为我们会永远这样下去。只是他变了。曹野也不发新歌了。
安宁知道我喜欢曹野后,为我抢到了曹野的演唱会票。我又找到了以前的耳机,
一点都不能用了。像是我和叶澜山的感情一样,该扔了。演唱会那天,我特意化了个妆。
我的肺部像是被无数个虫子吞噬一样,痛得不行。喘口气都很难受,不时地吐血。
面色很苍白,瘦的只剩下骨头了。我强忍着痛苦,害怕被安宁看出来。
她推着我的轮椅去到前...